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为进一步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日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印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象包括以下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列入2021年尚未完成整治的社会组织。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四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
同时,聚焦20种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规情形,通过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